近二十年來中小企業發展趨勢及政府政策之調整建議

近二十年來中小企業發展趨勢及政府政策之調整建議

 
王健全
中華經濟研究院副院長
 

壹、前言

本文主要延續前文(全球台商e焦點第104期)之分析,歸納近20年來中小企業之變化趨勢。其次,針對廠商的要求及政府的施政重點,建議未來應調整的方向。

貳、近二十年來中小企業的質變量變趨勢

本節主要在於歸納自1986年以來中小企業的質變、量變趨勢,做為政府未來調整政策的參考。

一、量變趨勢

根據本文之分析,中小企業近一、二十年來的量變趨勢可以歸納為:

1. 中小企業家數持續增加,但其占整體經濟比重逐漸降低;

2. 中小企業就業機會先增加再減少,且相對貢獻率也呈下降趨勢;

3. 中小企業銷售額占全體比率處於長期下滑之趨勢;

4. 中小企業的出口貢獻率自1986年以來呈逐步下滑趨勢,1997年後因改變出口定義(改為以“直接出口”計算),更呈現急遽下滑趨勢;

5. 1995年以來中小企業家數及就業人數均朝服務業發展,中小型製造業家數占整體產業比率下降,但中小型服務業的比重則逐年攀升。另,中小型服務業的就業人數占整體就業人數不斷上升,不過,自2004年以來其吸收就業人數的成長率已趨緩;

6. 中小企業女性比率,自1990年代以來大幅上升;自1998年以來也有微幅上升趨勢;

7. 中小企業就業者之人力素質有顯著提升之趨勢;

8. 中小企業平均經營年數有逐年上升的趨勢;

9. 新設中小企業以服務業居多,且以批發零售所占比率最高,也反映台灣在連鎖加盟實力的展現;

10. 中小企業融資情況惡化,經營風險提高。

11. 中小企業研發人才不足是中小企業研發實力無法提升的主要原因,但一、二十年來一直無法有效改善。

12. 中小企業近十年來對外投資布局積極,但在海外投資法令資訊及融資上比較需要政府的援助。

二、質變趨勢

其次,我們根據前述的量變分析,推論出一、二十年來中小企業質變的主要趨勢大致如下:

1. 中小企業隨著時間的經過不管在就業、家數上均對社會維持相當貢獻,但其競爭條件(在研發投入、資金取得、輔導經費等方面)則明顯不如大型企業:

2. 中小企業的發展由過去以製造業為主,調整至以服務業為主,符合台灣產業的發展趨勢;但各部會的輔導係以功能性分工,因而中小型服務業的主政機關主要為商業司、工業局;在職掌分工上,中小企業處對中小型服務業的支援有限。

3. 雖然中小型服務業成為吸引民間就業的主力,但其吸收就業人口的成長趨勢已趨緩,未來政府應透過創新、導入科技、連鎖加盟、商業模式引進,使中小型服務業或製造業得以發揮規模經濟效益,提升附加價值,才能創造及吸收更多就業人口。

4. 在出口上,中小企業由過去直接外銷的角色轉為間接外銷,成為大型企業之中衛體系之環節,或尋求利基市場。因此,未來中小企業的支援政策也應調整為:(1)協助購併 / 合併,使其在研發、品牌、生產上尋求規模經濟;(2)透過連鎖加盟(服務業),構建群聚(製造業)來協助其降低成本、擴散知識,並尋求大廠的訂單;(3)協助其創新,自創品牌等尋求利基市場;(4)協助共同行銷,發展共同品牌來承接海外訂單。

5. 在全球化的衝擊下,中小企業為了降低成本或尋求海外市場,全球布局隨著時間經過不斷增加,因此,海外資訊平台的建置及透過共同品牌、研發、群聚等因應中國大陸的競爭有其必要性。

6. 中小企業專上以上學歷的就業比重大幅攀升,因此,政府應鼓勵其創業,可以朝中小型科技業,中小型專業服務業等領域發展,但透過商業模式引進、創新協助、海外研發獎勵、配合款補助、商業研究院的商業模式、技術支援等工具來支援,以協助其茁長壯大。

7. 隨著產業外移、銀行呆帳攀升,銀行對中小企業的授信比重也下降,透過智慧財產評價,信保基金的擴大來協助中小企業改善融資情況,值得正視。

8. 政府輔導中小企業經費雖然隨著時間經過有所增加,但仍遠遠不如大型企業,未來應增加經費,並利用SBIR階段式補助、信保基金、育成中心及研發補助等工具予以支援。

9. 中小企業創業人口比例增加,透過不同發展階段提供不同資金支援,並以育成中心、創投事業、創業輔導等方式加以支援。

參、先進國家支援中小企業政策趨勢、廠商需求及政策的調整

從英國、愛爾蘭、韓國、日本的中小企業獎勵政策中,我們可以簡單歸納其政策主軸大體以活絡創業、鼓勵創新提升競爭力為主。至於在廠商對政府的政策需求上,對研發、技術及行銷上的協助是廠商最迫切的需求,這方面的資源有加強的必要。

至於在中小企業政策的調整上,整體而言,在參酌了國外經驗、國內中小企業政策及分析中小企業過去一、二十年來量變、質變的趨勢後,可以發覺到政府的政策和中小企業發展趨勢、國際接軌的方向大致契合。不過,比較有差異及未來可以強化的方向大致如下:

1. 加強聚焦:由於中小企業處資源有限,項目太多可能稀釋資源,無法發揮規模經濟效果。

2. 提供創業不同階段的補助:從英國、韓國、日本經驗的借鏡,不同創業階段給予不同的資源或政策工具,比齊一式的補助更能發揮效果。

3. 受限於職掌、分工,中小企業處對中小型服務業的支援相對有限:由於中小型服務業的多數行業的主管機關為商業司、工業局,中小企業處能著力的地方有限。

4. 地方特色產業無法發揮規模經濟,仍停留在區域性的中小企業規模,未來應尋求突破。

5. 一、二十年來中小企業研發最大的瓶頸在於人才的取得仍然無法突破。

6. 海外行銷、布局資訊提供的加強。

7. 研發、品牌的加強協助,而非單純科技應用、e化的協助、輔導。

肆、政策建議

綜合前述分析與結論,本計畫提出以下建議供政府參考。

一、政策工具應聚焦,並針對不同規模中小企業提供不同的工具協助

 根據王素彎(2006)在《中小企業政策未來發展方向》的論文中指出,中型企業(約1~3%)資源多,應以獎項肯定之;中型企業則利用輔導體系支援之,而多數的基層中小企業則可以透過地方特色、創業貸款等提供協助(見圖1)。

圖1不同規模企業之政策工具設計

圖1 不同規模企業之政策工具設計

二、不同的創業階段提供不同的獎勵工具

就企業的發展而言,在初生期 / 成長期 / 成熟期 / 衰退期等不同階段可能會需要不同的政策工具(見圖2);以英國為例,創業初期,以創投基金、企業投資計畫的支援為主;到了成長期則以資本融資相關基金的協助為主;此外,在轉型期,則針對落後地區、少數民族、婦女設立基金以協助其創辦及發展企業。對台灣而言,在企業初生期以活絡新創事業為主,成長期則可考慮以地方特色、群聚以協助其茁長,到了穩定期,則以輔導鼓勵有助成長為主,到了成熟期則應協助其海外布局,國際行銷以突破發展格局的限制。

圖2不同階段企業及其營業額

圖2 不同階段企業及其營業額

圖3與各部會執掌區隔,從企業生命週期提供中小企業各項需求

圖3 與各部會執掌區隔,從企業生命週期提供中小企業各項需求

三、中小企業處在中小型服務業的支援上可以扮演更積極的角色

由於台灣在中小企業的政策上採功能性分工(見表1),因此,中小企業處在中小型服務業的支援相當有限,未來應考慮參酌韓國,提升台灣中小企業處的層級,賦予較多協助中小型服務業的角色。尤其在服務業基礎建設的支援及若干技術、管理成分較高的中小型服務業上,中小企業處應該可以扮演更積極的角色。

表1 各部會負責服務業之職掌
產業別 2005年
產值比重(%)
主管機關 主管業別
農 業 1.70 農委會  
工 業 24.97 工業局 製造業
  水電燃氣業
營建署 營造業
服務業 73.33 工業局 技術服務業
商業司 批發、零售、餐飲、物流及其他
金管會 金融、保險、證券
交通部 運輸通訊
資料來源:王素彎(2006)。


四、政策工具的組合可以發揮較大的效果,因此,未來地方特色產業可以考慮搭配育成中心,以突破發展上的限制

1. 思考地方特色產業的特性,促使育成中心發展與地方特色產業相關的培育重點領域或輔導服務模式。

2. 針對地方特色產業,建議育成中心可優先提供之技術服務項目,如建立農特產品的自主檢驗或簡易檢驗套件等,提高產品基本品質。

3. 提升育成中心扮演技術移轉角色,強化地方特色產品加以應用高科技組合特色素材,促進新產品開發或改善製程,以深化地方特色表現。

4. 盤點各地區地方特色產業,挑選適合發展之地方特色產業與具地緣性可資配合的育成中心,以示範個案模式推動產業創新計畫。

5. 強化產學合作或與地方特色產業的產業創新策略聯盟,落實產業創新績效評估與追蹤機制。

有關地方特色產業面臨問題及未來走向,請參見圖4。

圖4地方特色產業面臨問題及未來走向

圖4 地方特色產業面臨問題及未來走向

五、微型企業的支援應和大廠商或較大計畫聯結,以協助微型企業突破發展障礙

以美國為例,美國不支持以直接補貼形式為微型企業主提供商務服務,而是通過業務開發服務供應商支持微型企業開發市場,以便增加收入和競爭力。為了針對貧困客戶的需要提供服務,供應商自身往往需要幫助。適當的金融和商務服務使微型企業主能夠利用新的經濟機會,擴大持續減貧所產生的影響。

在政策的支援上,溝通小型生產商與較大的公司和高利潤市場之間的聯繫往往是成功的關鍵。例如,在孟加拉,美國國際開發署支持的就業項目(JOBS)為生產出口到巴黎的手編涼鞋的微型企業提供支持。在該項目協助下,較大的出口商把較小的生產者組織起來,為該出口市場提供商品。除提供出口服務以外,這些出口商還為小生產者提供市場反饋、設計和質量控制。JOBS協助提供的商務服務幫助靈活而勞動密集的微型企業打進不適於較大公司的新興縫隙市場(niche market)。

六、中小企業雖然社經地位下降,但社會貢獻仍大,對創造就業、平衡所得差距仍具相當貢獻,但其競爭條件近年來有惡化傾向,政府應配置更多資源協助,尤其在研發、行銷及海外布局的支援上;

七、以產業群聚方式提供中小企業補助以突破規模經濟的限制

由於中小企業單打獨鬥的機會愈來愈少,成為大企業中衛體系一環的機會大增。未來,政府的補助,可以透過由中心廠 / 衍生場,擁有 / 供應商等組合方式,或共同研發,共同品牌等群聚、組合方式提供獎勵,可以發揮突破規模經濟限制的效果。

八、海外布局資訊提供的加強

近年來,隨著全球化的風起雲湧,中小企業突破貿易障礙前往海外投資布局的機會也隨之大增;但中小企業受制於人才、資金、資訊的不足,海外布局有侷限,政府應透過宣導手冊,資訊平台等方式來加強對中小企業海外布局資訊提供的加強。

九、共同研發、共同品牌的支援

中小企業研發能力較弱,如能針對目前政府協助中小企業創新的獎勵辦法,增加共同研發的設計,或許可以突破此一僵局。如SBIR主導性新產品開發辦法等可以接受共同研發組合廠商的申請。

在共同品牌的協助上,我們又可再區分為B2B品牌,B2C品牌來提出建議:

1. B2B品牌

(1)足夠誘因,(如共同品牌設計、視覺設計之獎勵,海外行銷參展之補助等)才能促成發展共同品牌目標;

(2)降低交易成本

.商機的媒合:專業貿易商的接觸(IPO; JCPenny; Wal-mart);

.資訊平台的提供;

.國防訓儲役人才的提供;

.補助專業經理人、共同品牌低利貸款;

.外貿協會的協助。

(3)對產業鏈進行分析,探討何種產業及領域適合發展品牌,再透過整體支援系統協助

2. B2C品牌

(1)利用貿易推廣基金,對中小企業發展共同品牌行銷進行補助;

(2)政府在涉外業務採購可以在不違反WTO規範,優先採用國內品牌;

(3)補助國外專業雜誌廠商來台接洽國內品牌廠商;

(4)籌辦專業雜誌推廣國內品牌;

(5)外館協助展示在當地國具有潛力之國內品牌產品;

(6)協助中小企業共同品牌建立型錄、技術文件等;

(7)資訊平台、國防訓儲役人才的提供等。

此外,策略聯盟的作法亦可思考,建議如下:

(1)國際跨產品群聚及聯合品牌;

(2)異業聯合接單的跨業加工平台;

(3)進行供應鏈整合,建立新的商業運作模式(參考香港利豐集團轉型模式)。

十、產學合作的加強及活絡創業

根據英國、愛爾蘭、日本的經驗,產學合作,技術移轉的趨勢明顯,值得政府參酌。其次,協助創業並在不同的創業階段提供不同政策工具以活絡創業,增加就業機會的做法也相當具有參考價值。

最後,本計畫將中小企業質變、量變,政府政策、廠商需求及政策建議之對照表,彙列於圖5供參考。圖6則分析中小企業未來走向及政府可以採行的政策。

圖5中小企業量變質變及政府角色的調整

圖5 中小企業量變質變及政府角色的調整

圖6中小企業未來走向及政府因應對策

圖6 中小企業未來走向及政府因應對策


註:作者提供的原文附有註釋,因篇幅限制未予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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